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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机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评定与考核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年03月17日 13:11 人气: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评定与考核实施办法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促进学生全面系统的复习和掌握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与技能的理解程度与运用能力,也是反映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志之一。做好考核工作,对形成良好学风,提高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考核应根据全面素质教育的要求,对考核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改革,检查考核知识与考核能力相结合,特别是考核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学生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增强综合能力,提高全面素质。

二、考核的科目

学生修读专业(或专业大类)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含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军事训练、社会实践等,均要进行考核,考核及格后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

三、考核的方式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平时考核要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主要根据学生听课、作业、实践环节、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成绩。平时考核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终结考核。

课程考核可采取笔试(闭卷或开卷)、口试、机试或另加操作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需采用开卷考试、口试的课程应作好充分准备,经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考查课程应在课程结束后,根据学生听课、作业、实验、论文、小测验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等级(分数)。也可采用笔试考查学生的学习效果。考查通常安排在最后一次课中进行。

四、成绩评定

每门课程的总评成绩一般包括平时成绩、期终考试成绩。考试课程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为主,结合平时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终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个别课程需增大平时成绩比例的,应报经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部门备案。考查课程平时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40%,期终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各类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级制(或百分制)记分。其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答辩小组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情况三方面的分数,得出分数等级,送交院毕业答辩委员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