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6〕15号)和《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激励学院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圆满完成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
2.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的原则;
3.成绩优先、鼓励创新的原则,如果综合测评得分相同,则按照学业成绩考核得分、科研创新潜质考核得分的顺序进行高低比较,分高者优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负责院内计划推荐指标安排、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和本单位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组 长:孔伟红、毛 聪
组 员:唐宏宾、周小杰、胡宏伟、伍文广
2.学院成立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负责申请者的申请资格与条件、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核查,对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进行质询、综合评价和审核鉴定。
组 长:毛 聪
组 员:周小杰、胡宏伟、唐宏宾、伍文广、唐伟东、李奇奇、唐昆、徐晓强
秘 书:张勇、宋新、徐鹏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免学生应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及处分记录,无其他学术不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免生基本条件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6〕15号)第二章第九条的要求:
1.思想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体检标准,且心理健康。
4.勤奋学习,学业优秀。第1至6学期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处于专业排名前30%以内(按机械大类进行招生后分流的专业,前6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还应处于机械大类前30%)。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课程成绩按初修成绩计,采用初修成绩对应的绩点。
5.外语水平较高。全国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我校在校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上述(一)至(五)项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占用该学院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一审核遴选。
四、推荐生计划分配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将学校下达到学院的推免生计划名额分配到2023级每个专业。如果某专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则剩余计划一起计入全院机动计划,进行无专业差异择优录取。
五、推免生综合考核
依据《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6〕15号)执行:
1.推免生综合测评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创业成果等,择优推荐。
2.思想品德与科学素养审查。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
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由学工部和学院学工办负责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学生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组织与协调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英语交流能力、创新创业意识与培养潜质、学术道德等进行综合考查,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存在有关问题者,由专家组集体决议,不予推荐。
3.思想政治品德与科学素养审查合格的学生,再从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创业成果 3 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成绩采用百分制,分别占 80%和 20%,创业成果成绩为附加分(5 分)。
(1)学业成绩考核(占80分)。以第1至6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得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80。
(2)科研创新潜质(20 分)。包括候选人科研创新潜质考核,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性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承担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在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创业等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在体育等方面获得的奖励等,按科技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进行计分,由成果归口管理部门认定,具体参照附件1。
(3)创业成果(附加分 5 分)。创办企业并实际运营 12 个月及以上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校在校生的,根据创办企业规模、运营状况等给予相应的加分(按照上级认定文件由创业就业指导处认定),具体参照附件2。
(4)综合测评得分=学业成绩考核得分+科研创新潜质考核得分+创业成果得分。
六、推免生遴选程序
学院推免工作总体进程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1.2026年9月4日前,制订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审定和备案,经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2026年9月8日前,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长沙理工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2份(附件3);
(2)《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生思想政治考核表》1份(附件4);
(3)《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评分表》1份(附件5);
(4)在校学习有效成绩单1份;
(5)英语和计算机过级成绩单;
(6)有关科研成果、创业成果与学科竞赛奖励证明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
3.2026年9月11日前,对申请者资格条件、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创业成果、获奖情况(含在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等进行审核鉴定、公开答辩、综合排名、公示和推荐。经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初审,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工作要求
1.对申请推免生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创业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推免选拔工作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教务处:85258572)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85258030)反映。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2.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创业加分认定的实施办法(试行)
3.长沙理工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4.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5.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评分表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20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