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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水利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

2021-09-10

为了促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研究生培养水平,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5号)精神,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1.凡本学科全职在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全职在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可申请新增博士生导师资格。通过遴选的新增博士生导师自动获得2022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2.审核的基本条件及要求:按《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5号)

3.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备注

9月10

学院公布遴选办法,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9月11日—9月17

申请人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1纸质版和电子版

 

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版)

 

③《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附件3,只须提交电子版

纸质材材料提交至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电子版发至:775736583@qq.com

 

申请表一式1份

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配套合并装订。证明材料:学术论文(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及检索证明);专著(含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及科研部认定的文件);课题及经费证明材料(复印件);④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职称获批证明复印件。

 

9月18日—9月24

学院组织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3天后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4、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提交材料。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和提供的相应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审核结果,不能列入招生简章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新增博士生导师申请人获得的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和发表论文的层次、类别等以学校科研部的认定为准,科研经费以计财处的认定为准。(材料上交学院,由学院统一去科研部和财务处审核盖章)

 

二、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1.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22年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凡2022年可以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的指导教师均可申报,审核通过者2022年可招收研究生。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对象为:原已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和首次申请硕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

2.审核的基本条件及要求:按《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5号)

3.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备注

9月10

学院公布遴选办法,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9月11日—9月17

新增研究生导师提交以下材料:

①《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1,纸质版和电子版)

 

②证明材料 (纸质版)

 

③《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7,只须提交电子版,备注新增)

 

纸质材材料提交至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电子版发至:775736583@qq.com

 

新增导师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配套申请表合并装订。

证明材料:学术论文(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首页及检索证明);专著(含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及科研部认定的文件);课题及经费证明材料(复印件);④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职称获批证明复印件。

 

原具有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提交以下材料:

博士生指导教师:

①《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均提交)

 

②《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6须提交电子版

 

③《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4只须提交纸质版

 

硕士生指导教师:

①《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1,纸质版和电子版)

 

②《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7,只须提交电子版)

 

③《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4,只须提交纸质版)

 

9月18日—9月24

学院组织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3天后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4. 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提交材料。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和提供的相应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审核结果,不能列入招生简章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5.博士、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成果奖励、科研经费等由学院审核认定。

6.依据《长沙理工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往年担任导师的校内申请者均需填写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交学院审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项职责”单项打分有3分以下者,学院将重点审核,有出现“十类失范行为”之一者,取消导师申报资格。

 

三、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

审核的基本条件及要求:按《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5号)。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需提交《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附件8须提交电子版)。

四、工作说明及要求

1.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22年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凡2022年招收研究生的老师均要申报,审核通过者可招收2022年研究生。

2.本次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中,申请人的年龄的要求为截至20218月31日,“近两年”的统计时间为201991日至2021831日, “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691日至2021831日。

                                      

 

 

水利工程学院

                                   20219月10

 

 

 

1.《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2.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2-1.《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3.《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

3-1.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4.《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

5.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

6.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7.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8.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

9. 在账省部级以上纵向经费说明

 

附件【附件1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1: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3-1: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附件5: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doc

附件【附件6: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8: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 .xls

附件【附件7: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9:在账省部级以上纵向经费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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