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 21:51
2026-09-10
一、微专业介绍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河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已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议题之一。在此背景下,依托我校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等水利类专业集群优势,基于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环境保护河湖疏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水沙科学与水灾害防治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智慧绿色水运水利教学科研”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等科研平台,水利与海洋工程学院开设了“河湖生态工程”微专业。同时,“河湖生态工程”为湖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湖南产业发展急需学科专业目录(2025-2026年)》的通知中优势产业中的急需专业。
二、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学生掌握河湖生态工程的基础知识及生态水利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领域的专业知识,促进学生在生态水利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领域基本素养的提升。课程结业后学生能胜任水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生态水利、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领域的技术、管理、教育等岗位的需求。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微专业面向全校理工科专业大二、大三年级学生。
四、师资配备
微专业教师由水利与海洋工程学院的教师组成。微专业教学团队年龄与职称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学缘广、全部为博士,熟悉本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在河湖生态工程领域具有丰富的科研及教学经验,并取得了一系列相关成果。
五、课程教学计划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属性 |
学分 |
学 时 |
其中 |
考核 方式 |
开课学期 |
|||
讲课 |
实验 |
上机 |
其他 |
|||||||
1 |
生态学导论 |
必修 |
2 |
32 |
32 |
考查 |
2026-2027学年 第一学期 |
|||
2 |
水生生物学 |
必修 |
2 |
32 |
28 |
4 |
考查 |
2026-2027学年 第一学期 |
||
3 |
水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
必修 |
1.5 |
24 |
24 |
考查 |
2026-2027学年 第二学期 |
|||
4 |
生态水利工程原理与技术 |
必修 |
1.5 |
24 |
24 |
考查 |
2026-2027学年 第二学期 |
|||
5 |
水生态修复理论与实践 |
必修 |
2 |
32 |
32 |
考查 |
2026-2027学年 第二学期 |
|||
合计 |
9 |
144 |
144 |
- |
- |
|||||
备注:参与微专业学习并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的本科生,可抵扣通识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8个学分
六、学制及结业要求
学制:1年,总学分要求:9学分,学生完成规定总学分的微专业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
七、报名安排及选拔方式
1.报名要求:全校2024级、2025级理学、工学各主修专业成绩良好、学有余力的学生。1名学生同一时期限报1个微专业。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 9月22日。
3.报名流程:报名学生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水利与海洋工学院教务办(地址:新能源一栋406)。
八、录取及学费缴纳
录取:水利与海洋工程学院负责学生报名、咨询、选拔、公示等事宜,学院审核后,择优确定微专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发布录取信息。
微专业开班后学生一般不得退读,确有特殊情形不能完成修读的,需于每学期开课前1周提交申请,经学院、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按照未修课程学分同比例退费。学生在开班选课结束后退出,相应课程的修读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学费缴纳:修读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分收费标准缴费,修读费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一次性缴清。
九、咨询方式
水利与海洋工程学院教务办:0731-85258436
十、其它事项
1.微专业修读课程不可替代本科主修专业课程,课程成绩不纳入所在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影响学生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补考与重修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补考或重修。每门微专业课程只免费补考1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须重修,重修课程按标准缴费后方可修读。
2.修满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达到结业要求的,经微专业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发放长沙理工大学微专业结业证书;参与微专业学习并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的本科生,可抵扣通识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8个学分,未修满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学生,其已修读合格的课程由微专业所在学院出具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教务处审核盖章确认。
3.微专业课程成绩单,纳入学生学业档案。
4.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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