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毕业生档案管理,确保 2026 届毕业生档案材料完整、准确、规范、按时归档,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综〔2024〕14 号)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档案馆负责统筹协调与审核验收;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排序、核对与移交。各学院须明确工作负责人,组织毕业班辅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压实责任、闭环落实。
二、归档时限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归档工作,2026 年 6 月 28 日前完成集中移交归档。
三、归档材料范围
(一)本科毕业生
1、基础材料:学生登记表、新生健康体检表、学年鉴定表、学习成绩单(含学历、学位授予信息)、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毕业生体检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材料等。
2、党员材料:需随人事档案转递的,一并整理移交。
注: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以“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为封面;档案按照学号由小到大进行排序。
(二)研究生(硕士/博士)
1、学籍材料:现实表现鉴定表、教学/实践评定表(专业实践总结)、成绩单、学位申请书、学位授予决定、体检表。
2、党员材料:需随人事档案转递的,一并整理移交。
3、其他材料:婚育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注: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以“学位申请书、学位授予决定”为封面;全院档案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四、材料整理要求
1、归档材料必须为办结正式材料,签名、日期、公章齐全有效。
2、严格核对学院、姓名、学号等信息,严防漏装、错装、混装。
3、移交前全面复核,确保应归档材料全部归集、无遗漏。
五、移交安排
1、预约移交:学院完成整理后提前联系学生档案室预约时间,移交时请安排 3—4 名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2、汇总表:随档案提交《毕业生档案移交汇总表》,审核签收盖章后返还一份留存备查。
3、错峰移交:非毕业生档案尽量避开毕业离校高峰期,保障转递效率。
4、咨询联系:联系人:蔡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5203036
长沙理工大学档案馆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