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方案》,结合我院招生人数、学科建设和培养条件等情况,特制定我院硕士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 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明确复试标准、严格条件并公开复试办法。在注重考生初试成绩的前提下,重视考生的实践能力、专业知识、英语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择优选拔。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17年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并确定负责人并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三、复试方案
1、复试程序
(1)体检
根据学校研招办安排,考生3月24日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考生须准备一张一寸照片贴在体检表上。
体检费标准:85元/人。
上午6:30-8:30进行空腹抽血项目检查(地点在金盆岭小区体育馆内),上午9:00-12:00,下午2:30-4:00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资格审查
考生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在金盆岭校区体育馆进行复试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复试费标准:120元/人。未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出示本人《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报考为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7)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8)其他特殊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要求的相关证明和证书。
对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请提前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定加试科目,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9)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于3月19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享有初试总分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加分项目名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凡未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试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3)学院报到
3月24日上午9:00——12:00考生到设计艺术学院报到(报到地点:金盆岭校区16号教学楼210)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3)政审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信息表(见附件1)
(5)3月25日上午考生根据学院安排到1号教学楼机房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4)笔试及综合面试安排:(分组名单见考点张贴的《设计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复试课考场安排表》)
专业课笔试:3月 25日下午14:30-16:30;考试地点:金盆岭校区12号教学楼;
(5)综合能力专业面试安排: (分组名单见面试地点当日张贴公告)
面试时间:3月26日上午8:30-12:00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注:(1)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以及英语听说能力,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其中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占9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10分。
复试的面试形式、评分标准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的特点自行确定。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室,复试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成绩的确定和拟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0.7+复试成绩(100分)×0.3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5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50%
2、要求:
(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以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专业分开排序,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全额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符合录取最低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3)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即向考生单位开具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函件以便政审。学院接收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时间统一为9月1日前,学院收到考生人事档案经政审合格后,于新生入校前将学生档案和汇总表交学校档案室,并将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3、其他相关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设计艺术学院
2017.3.17
附件:
·附件1:复试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