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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7日 10:02    来源:

土木工程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814   学科级别: 一级

   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

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下设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等六个二级学科。

长沙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科2003年获得桥梁与隧道工程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土木工程学科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十一五”、“十二五”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现为长沙理工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B+(全国前10%~20%)。

本学科现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拥有一大批先进的仪器设备。

20世纪80年代初起,长沙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科就开展结构可靠度理论、大型桥梁施工控制理论、岩土工程施工灾变及防控、桥梁结构静力行为与新技术新工艺、混凝土及砌体结构理论与技术等研究,且从未中断。在多年的研究中,十分注重基础理论与重大工程应用研究相结合、基础研究与规范编制相结合。

十余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省部级奖数十项,研究成果被广泛应用于桥梁、隧道、岩土及建筑等工程领域中。

 

序号

研究方向

1

桥梁与隧道工程

1)桥梁结构可靠性分析与耐久性评估;2)桥梁工程安全设计与控制理论;3)桥梁工程新材料、新结构及新技术;4)既有桥梁检测、评估与加固;5)隧道工程控制理论及其应用

2

结构工程

1)混凝土、砌体结构和钢结构基本理论及应用;

2)结构损伤诊断与寿命预测理论及应用

3

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

1)工程结构抗风理论与方法;2)工程结构抗震理论与方法

4

岩土工程

1)边坡灾变防控与生态修复;2)复合地基设计理论与方法;3)隧道与地下工程设计理论与灾变防控

5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1)建筑节能理论与技术;2)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6

市政工程

1)水和废水处理理论与技术;2)安全饮用水水质保障体系与技术

   二 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知识扎实,能在土木工程领域内独立、创造性地从事研究、应用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和敬业奉献精神。

3.掌握土木工程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地应用理论或实验的研究方法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的科研能力,拥有严谨求实和勇于探索的科学态度和作风,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且具备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和技术管理等工作。

   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重点培养学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并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能力。导师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可根据需要确定副导师和协助指导教师,并组成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组长的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

2.导师或指导小组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并对课程学习、学术活动、选题报告、学位论文等环节的要求和进度予以指导和检查

   学制与学分

    1.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为 6 年(其中博士研究阶段不少于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2.第一学期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研究、撰写及答辩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年。

    3.最低学分要求

总学分

课程总学分(8学分)

必修培养环节学分

4学分)

学位论文学分(68学分)

学位课程

选修

课程

前沿性学术活动

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

公共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

80

2

2

4

2

2

68

  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

时间

备注

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

G122100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必修

G1222001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

选修

G1321001

英语(博士)

2

选修

学科基础课程

X0221001

广义变分原理及有限元

3

I

2

X0221002

张量分析

2

I

X0221003

高等结构动力学

2

I

X092101

高等水处理理论

2

I

X092102

高等微生物学

2

I

X092103

化学动力学与反应器理论

2

I

X1621001

无机多孔材料研究进展

2

1

X1621002

纳米科学与技术进展

2

1

X0222001

高等混凝土结构理论

2

I

4

学分

X0222002

桥梁结构高等理论(二)

3

I

X0222003

随机振动理论及应用

2

I

X0222004

结构体系可靠度理论与应用

3

I

X0222005

高等岩土力学

2

I

X0222006

结构抗风与抗震理论

2

I

X0422008

建筑环境模拟理论与方法

3

I

X0422009

人居环境理论与评价方法

2

I

X0422010

安全饮用水保障理论与技术

2

I

X0422011

水环境修复理论与技术

2

I

X0422012

废水生物处理数学模型与系统模拟

2

I

X0111042

水泥与水泥混凝土(双语)

2

X1612010

先进复合材料

2

X0111072

高聚物结构与性能

2

1

X1622002

固体材料表征方法

2

X1622003

高端环境催化材料与技术

2

1

X1622004

绿色化学与技术

2

1

必修

环节

前沿性学术专题活动


2



开题报告


2



注:跨学科报考的博士生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硕士骨干课程2门,补修课程不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由导师和学院负责检查和审核。

   必修环节及要求

1.  前沿性学术专题活动,计2学分

    博士生应参加前沿性学术专题活动,在读期间至少在本学科范围内做学术报告两次以上,并至少有一次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自己撰写的论文,在读期间一般应听取10次以上的学术报告。每次学术活动要撰写总结报告,并将有关的书面材料交导师签字认可。

2.综合考核

  间: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在职生可顺延);

  式: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3-4名教授组成的考核小组(指导教师可参加考核小组,但不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考核范围:内容覆盖基础理论、专业理论、计算机技术、实验技术和前沿进展;标准:书面答卷内容包括所选主要课程;答卷及面试回答问题所反映的技术水平超过硕士生毕业答辩的水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成撰写学位论文的基础;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培养环节。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计2学分

    选题报告应全面、准确地评述研究课题方向上的国内外主要成绩,字数一般不少于1.5万,应提供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0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文献总数的40%(文献综述报告不要求在刊物上公开发表)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由研究生指导小组或学科组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待解决的问题及与预期目标的差距等进行检查考核。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由指导老师视情况确定。对论文中期检查不通过者不能申请答辩。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以论文的创新成果为主要衡量标准。创新成果包括:新的理论,新的方法,通过试验和分析得到的新的发现,对已有的不系统的成果进行系统的归纳使之形成新的系统,纠正已有理论体系中的重大错误或缺陷,新的技术(包含软件系统)和相应的理论体系,以及答辩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创新成果。

1.  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应属本学科前沿领域具有重要理论和学术价值的课题,选题可以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也可以是高新技术和重大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

2.  规范要求

论文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由中英文摘要、目录、绪论(文献综述)、主要研究内容、结论和参考文献(不少于100篇,且精读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等组成。论文论据可靠,立论方法正确,推理有逻辑性,文章结构严谨。论文总篇幅不少于8万字。论文的格式、文法、引注、标点符号应规则严谨,具体要求参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有关规定。

3.  时间要求

博士生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自选题报告后不少于2年。

4.  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生获准答辩毕业的学术成果基本要求为:

博士生在读期间,在本学科领域国外SCI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且满足下列选项条件之一:

a.  在本学科领域SCI源刊上另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b.获得本学科国家发明专利;

c 在长沙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科认定的中文重要期刊上另发表论文不少于一篇(每个二级学科限定一种,由学科讨论统一确定)。

博士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授权的专利必须以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要求博士生为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此外,期刊论文要求见刊或在线发表,专利需获得授权证书。

5.  答辩要求

答辩委员会应由5-7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博士生导师人数应不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二。具体要求参照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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