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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议事规程实施细则

发布者:张凌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11:16

根据《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分党委党务工作细则》、《长沙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及省委巡视组整改精神,为扎紧制度“篱笆”,规范议事程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材料学院议事规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有序推进学院建设,提升学院领导班子管理水平,规范工作开展,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定关系学院发展的重要事项,切实加强学院治理能力,提升学院发展决策水平,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二、具体措施方案

1、党总支委委员会议事制度

(1)委员会职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抓好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安全稳定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以提高工作效能。做好本单位中层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与监督、配备工作;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在调动、出国、晋升、奖惩、毕业等方面的政审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及党员奖惩工作。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2)委员会组成:报请校党委批示后设置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兼统战)、纪检委员(兼青年委员)组成,由学院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3)议事规程:学院党建、思想教育等由会议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决定。涉及学院主任级以上干部提拔推荐应由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组织部。

2、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

(1)会议职能:讨论和决定学院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含校党委规定的“三重一大”),支持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2)人员组成:党政联席会议由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由书记和院长共同召集,根据议题内容,分别由书记或院长主持。学院党政席系会议由院领导、党政办主任参加,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邀请教工支部书记、学院主任干事、系(中心)主任参加。

(3)议事规程:党政联席会两周一次,每个双周星期一上午召开。各分管院领导提出需经会议决策的事项及决策建议(或工作方案),行政方面的事项,上会前要与院长作好汇报与沟通,党务方面的要与分党委书记沟通,会前院长、书记要对会议事项提前作好沟通。会议讨论决策时,原则上是少数服从多数来形成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可延后待条件成熟后讨论,也可实行“票决制”形式,以三分之二赞成确定为通过。

3、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议事制度。

(1)委员会职能:负责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推荐、纵向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限项)、学术称号推荐、高层次次人才引进审定(湖湘学者人才称号、副高职称以上)、学院发展规划(含学科建设)、新专业建设方案等的论证,并形成论证意见。

(2)人员组成:成员主要由学院学术带头人组成,由于材料学院为新建学院,首届学术委员会确定由5人组成,少量职称为副教授的学术骨干可以加入,学术委员成员产生按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3)议事规程:首先由相关部门准备好材料,会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通报给委员会成员,会上成员一般均以票决制,以三分之二赞成为通过的方式确定。

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院职工绩效分配办法、学院发展规划等级涉及学院全局发展、全体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先由党政联席会形成初步方案,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表决赞成的形式通过。

5、其他重要单项事项议事具体规程

(1)人才引进:按学校人才引进文件要求,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学院年度引进计划,经学校审定,发布招聘计划与专业等要求,收集求职简历。再经基层系部及支部初步对求职者的科研能力、政审把关初审,签字后提交学院教师引进委员会,确定面试试讲名单,由教师引进委员会开展面试试讲,并给出引进意见,其中高层次人才含副高以上及可申报学校湖湘学者称号的人才由教授委员会审定,最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院长、书记审定签字后方可上报联系校领导签字报人事处。

(2)物资购置:特指10万以上的学院购置的教学仪器、科研设备以及上级专项建设项目。首先由分管副院长(科研设备由分管科研副院长,教学实验设备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组织实验中心及相关的基层系主任、副主任及系骨干教师组成建设工作组,出台购置建设方案,由主管副院长向院长汇报,获得批准后,进一步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再交实验中心或办公室(限行政办公设备或职工物资等)按学校相关程序组织采购与相关建设。

(3)评优评先:职工年度考核评优由各基层单位按学校所分配指标专门召开推选会议,推选中要突出:师德师风引领,教学、科研具有示范作用,在学院发展中不计得失,讲奉献,敢担当。在年度考核优秀的基础上,各基层单位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最后由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确定。党员评优要在上一年度党员评议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荐,由各支部按学校规定名额推荐,重点突出:党性强,师德师风引领、讲奉献、敢担当,同时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方面有示范作用。由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上报推荐人选。学生各项评优按相关文件执行。

(4)其他

1)学位审定:成立学院学位审定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并形成审定意见;

2)研究生复试:由负责研究生培养副院长牵头,成立学院研究生

复试专家组,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复试各环节工作;

3)研究生国奖评定、研究生创新项目、校省优秀毕业论文推荐等,

由负责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牵头,召开评审推荐工作会议;

4)本科生推免研究生:由负责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牵头,召

开评审推荐工作会议;

5)教改项目、本科生创新实验项目推荐:由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

长牵头,召开评审推荐工作会议;

6)本科生科技立项(团委)、创新创业项目、学生科技竞赛等:

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副院长牵头,成立专家组开展推荐工作。

(5)凡各项推荐与评审工作,做到“三公开”,按学院院务公开办法执行(详见院务公开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