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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李锦文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7:58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校级违纪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体检标准,且心理健康。

4)勤奋学习,学业优秀。第 1 6 学期(五年制专业第1 8 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处于专业排名前 30%以内。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课程成绩按初修成绩计,采用初修成绩对应的绩点。

5)英语水平较高,成绩优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50 分(710 分制)或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雅思(IELTS)成绩 6.0 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 80 分及以上;设计艺术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60 分(百分制)或雅思成绩 5.5 分及以上或 TOFEL 成绩 75 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我院的推荐免试指标数,分配普通计划3名(其中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2名,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1名)和限定推本校材料类专业专项推免生计划1

三、遴选考核办法

1对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文件精神进行综合测评得分,普通计划人选按排名先后满足普通计划推荐指标,材料类专业专项推免生计划按排名先后满足。其中,学业成绩考核(占 80 分),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占 20 分)。

2)既申报了普通计划又申报了材料类专业专项推免生计划的人选,在符合两类计划推荐指标的情况下如不选择材料类专业专项推免生计划普通计划推荐且材料类专业专项指标自动放弃。

3)学科竞赛计分项目参照《关于公布2021年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的通知》教通字〔202133号。

四、组织机构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毛卫国

成员:张国强 李灵均 杨现锋 段军飞 刘鹏 龚丽 陈华 贺浩

秘书:李锦文(联系方式:0731-85258487

(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

组长:毛卫国

成员:李灵均 杨现锋 段军飞 龚丽

秘书:李锦文(联系方式:0731-85258487

、推荐办法和注意事项

1对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文件精神进行综合测评得分,普通计划人选分专业按排名先后满足普通计划推荐指标,材料类专业专项推免生计划按排名先后满足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对长理工大教〔202111 号文件中的附件《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进行适当修改,即第 1-6 项计分项目类别中,每个类别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例如,在第 2 项类别中的体育比赛,只能计其中一项赛事的最高分。但在第 1 项类别中,如果获得教育部举办的“互联网+”、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和“创青春”国家奖(不含省奖)可以累加计分,且还可计除此之外另一项赛事最高分;而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互联网+”和“创青春”国奖时,只计最高得分项目,不得累加。获奖项目以当年教务处公布的《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的通知》为依据。

3)计分项目的时间依据奖励证书标注的时间或者按正式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确定。

4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和学院党委(总支)纪检书记(委员)、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师代表任组员,负责本单位的2022年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负责本单位内专业(类)或专项计划推荐名额的确定和最终本单位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负责综合测评和审核鉴定,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5加强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综合考核,以及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业绩审核鉴定。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获得推免指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行政处分的学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学生和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推免生资格。

7)专项计划限推本校。申请专项计划的学生,确认时需签订承诺书,若获得专项计划推免资格而不申报本校的取消资格。

8按排序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经三天以上公示后上报教务处。

9其他未尽事宜或特殊问题,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或者解决。

10推免选拔工作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教务处联系方式:0731-85258572

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525852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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