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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0日 10:39  来源: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年节假期重要节点,强化廉洁纪律要求,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继续严抓严管、守土尽责,认真做好纠治“四风”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初心使命,认真检视自己,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纪律底线,强化规矩意识,营造廉洁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重申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

“两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等违纪行为。

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将积极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举报电话:0731-85258529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