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长沙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与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简称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依据党章党规和监察法,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重点监督检查学校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

2.落实监督责任,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校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的人员的监督。

3.支持和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其开展内部巡察,推动学校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风险。

4.推动学校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教育,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5.对反映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检举控告,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置。

6.按照管理权限,重点审查学校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和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犯党纪的案件。根据授权,依法调查学校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的案件,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犯罪等重要问题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

7.按照管理权限,对违纪违法的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进行处理处分,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学校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8.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和处置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对驻校纪检监察组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或复审申请,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驻校纪检监察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9.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强化对学校二级纪委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督促并支持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情况

序号

部门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1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组长、纪委书记


2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王煜坤

副组长、纪委副书记

85258531

3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廖红军

副组长、纪委副书记

85258530

4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周常国

综合室主任

85258518

5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田安定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85258417

6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曹永新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85258518

7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李修群

综合室副主任

85258983

8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宋柔力

综合室副主任

85258983

9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综合室纪检监察干部

85258983

10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85258030

11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第一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

85258030

12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85258030

13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85258417







 

 

 

 



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