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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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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9日 来源: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有关精神,为做好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组长:钱国平

成员:胡庆国 查旭东 黄中祥 闻德保 周和平 高英力 李平

二、录取原则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按导师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为了提高培养质量,优先录取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三、录取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40分。

(四)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四、录取办法

(一)导师招生数按照学院当年导师博士招生计划数执行。优先录取导师招生计划内报考本专业导师的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

(二)报考同一博导的考生人数超过导师招生名额数时,超额考生可以提出申请转入同一专业其他导师名下,但需经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及报考导师、拟转入导 师同意。

(三)导师招收博士生需缴纳博士生资助基金,导师不得向博士生考生收取资助基金,也不得将资助基金转嫁给考生承担。缴纳资助基金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财务处办理,方可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导师未缴纳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

(四)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0.5+复试成绩×0.5。

五、录取类别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对应定向生和非定向生这两类学生。

(一)定向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等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5月25日前寄送我校研招办,9月下旬到研招办领取三方签订的协议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定向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二)非定向生: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于5月25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6月25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档案室。逾期不转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面试

时间:2018年3月21日下午两点

地点:云塘校区工二B413

面试流程:两分钟英文自我介绍;导师提问。

注意事项:面试时请提交《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下载中心可以下载)、硕士毕业论文。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八、录取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二)客观公正地做好录取工作,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不出现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研究生院、校纪检监察处对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院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处反映。

学院研招办联 系方式:0731-85258660

学校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5258529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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