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加强和促进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学院即将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原则
本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依据是新颁布的《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学院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审核工作。
本次工作,学院将在本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有利于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出发,综合考虑上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学科特点及学位点的评估和发展、师资队伍水平、导师科研成果与经费、师德表现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不低于《管理办法》中基本条件规定的“培养单位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注重水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地开展审核工作。
二、工作说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17年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者可招收2017年研究生。
2.学院对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负有主要责任,学校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细则标准进行审核和抽查。 3.各培养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制定的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以及审核结果等均需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4.申请人和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申请、审核工作。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申请人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培养单位需认真审核,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审核结果,不能列入招生简章的,由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5.本次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中,申请人年龄的要求为到2016年8月31日止,近两年科研经费年限为从2014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学术成果年限为从2011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6.自2017年起,研究生院不再每年发文通知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学院每年5月底前完成当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和公示,10月初前完成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和公示,具体时间安排见当年学院通知。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8月16日—18日,学院公示《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并着手组织开展申请、审核工作。
2.8月19日—9月6日,申请人向拟招生学科所属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其中有学校科研部、人文社科处和计财处盖章签字的资料无需另外提供证明材料),各培养单位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3天,将名单及相关材料(详见相关工作具体安排表)报研究生院。
3.9月7日—14日,学校复核、审定并公布结果。
四、相关工作具体安排:
工作内容 |
工作程序 |
时间
安排 |
材料提交 |
向学院 |
向学校 |
研
究
生
导
师
招
生
资
格
审
核 |
1.各培养单位公示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并着手组织开展申请、审核工作 |
8月16日—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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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向拟招生学科所属单位报送申请材料,各培养单位审核,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公示3天 |
8月19日—9月6日 |
《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格由学院根据学校表格模板制定,份数和提交时间由学院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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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单位将公示后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1.硕士生指导教师需提交:①盖章签字的《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5)、②初次审核通过者的申请表、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只需提供一份即可。 |
3.学校复核、审定并公布结果 |
9月7日—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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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人:高阳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258774
电子邮箱:389191300@qq.com
附件:
1. 《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
2.《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4.《长沙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专业硕士导师遴选标准》
设计艺术学院
2016.8.8.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专业硕士导师遴选标准0815.doc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模板,供参考,上交份数由学院自定).doc
·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定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