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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9日 来源: 作者: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2〕4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教育部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信息采集对象及范围

1.本次博士生采集对象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我校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须包含2022年9月30日前入学博士生的基本信息)。

2.本次博士生导师采集对象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博士生导师(含未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应与本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不需要采集。

二、填报方式及内容

1.填报方式:通过压缩包“博导导入模板”(见附件1)填报。

2.填报内容:压缩包中EXCEL表“基表_教博基1001-”、“基表_教博基1002-”、“基表_教博基1003-”为必填表,其他表格为选填表。

3.注意事项:因学校最终通过教育部“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上报,为避免上报出错,请切勿更改EXCEL格式,部分单元格需按下拉框选择内容(如“国家”、“证件类型”等,如无下拉框显示则可能是打开EXCEL的软件版本问题),其他单元格需手动输入的必需按码表填写务必逐个对照附件2中“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规范填报。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高度负责,及时通知、督促导师完成填报,并及时做好汇总工作(将个人填报的表汇总到每个EXCEL表总表)。汇总好的填报表格打包(命名为“学院+导师信息填报汇总”)于9月25日前发送至708866109@qq.com

四、其他

1、导师信息的相关数据将作为教育部博士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请各培养单位和导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填报,严格把关,杜绝虚假、错误信息和漏填漏报。

2.统计时点(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2022年的9月1日。

3.统计时期(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2021年的9月1日至2022年的8月31日。

4.“导师唯一识别码”、“导师工号”填写工号即可,(若外聘博士导师无工号,可由填表单位自行编号)。“学生学号”:填写学号即可,汇总上传时再统一处理。

5.为减轻学院和导师的工作量,去年填报的表格下发到各学院,无改动的分表可沿用之前的数据,但是指导硕士人数、科研项目等有变化需要更新。

6.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人:向慧玲。

7.未尽事宜,请参考《常见问题答疑》(附件3)或致电85258352。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