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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干事空岗岗位聘用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5日 来源: 作者:

2018-05-25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长理工大党〔2018〕20号)及《关于干事岗位空岗聘用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研究生院干事岗位空岗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干事岗位空岗名称

1研究生培养管理干事

2导师及学籍管理干事

二、岗位职责

(一)研究生培养管理干事

1、组织审核各类研究生教学计划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修改;

2、组织各类研究生公共课课程教学、考试、补考及重修;

3、各类研究生教学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4、各类研究生培养经费核算及划拨;

5、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绩审核、学位证书的发放;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导师及学籍管理干事

 1、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

2、组织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及考核;

3、加强专业学位校外导师遴选和管理;

4、组织导师的培训工作;

5、负责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师模块数据库,发布和更新导师信息;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聘用条件

1、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服务意识、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及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有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时间安排及程序

1、岗位申报:5月25日-27日,申报人填报《长沙理工大学干事岗位申报表》后交研究生院办公室(一办B208,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58349),只接受教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和原学校待聘人员(含停薪留职人员)中非工人身份人员的申报。

2、资格审查:5月28日,研究生院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后报人事处审核。

3组织竞聘:5月29日-30日,研究生院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竞聘。

4、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按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自行确定拟聘用人员,于6月1日报人事处。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