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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5日 来源: 作者:

各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长理工大研[2020]2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考虑即将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类别、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1、项目类别: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专业性调研、专业发明、专业设计等。

2、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因经费紧张,今年的项目资助金额将下调,具体资助金额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以实践创新和创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可自行选题,选题应具备创新性、可行性与应用性,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说明、研究报告、创业报告等,学位论文不能作为成果。结题时应提交成果证明材料。

3、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组队等方式参与申报,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4、每名学生(含申请人与参加人)限申报一项课题。申报项目须邀请1-2名研究生导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项目申报与具体实施。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个人、团队确定申报选题,填写《长沙理工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

2、项目初审。由申报个人或团队所在学院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分配的指标确定拟立项名单。跨院系、跨学科团队由团队成员所在学院联合组织评审。

3、项目复审。研究生院组织复审,复审通过后确定立项名单。

4、结果公布。研究生院下文公布最终立项结果。

五、材料提交

1、拟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至所在学院,申请书须签署导师和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3、汇总表和申请书纸质版材料于6月13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519062937@qq.com。文件夹以“学院代码-学院简称-2023年校级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名及纸质材料未按规定提交的将被拒收。

六、项目管理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所有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完成结题,否则不能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申报者在填写项目申报书时应合理进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所有账目的报销将按照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经费主要开支范围限定在:主要开支为材料费、印刷费、资料费、邮寄费、交通费、差旅费、评审费等。项目负责人按项目预算所列各项经费支出范围规范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

3.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258350

附件:

1、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项目指标分配表

2、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

3、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