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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 来源: 作者:

各培养学院: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含省级和校级)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范围

中期检查:2023年立项的省级科研创新项目。

结题: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本次将对2022年立项的省级、校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包括2021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逾期不再接受结项;2023年立项的省级及校级科研创新项目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可以申请结题;今年上半年即将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在完成省级和校级科研创新项目结题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办理离校手续。

本次申请结题的2023年省级科研创新项目所在培养学院需从学院专项经费中给予项目资助。

二、项目结题要求

1、省级项目: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含录用)SCI、EI、SSCI收录或CSSCI、CSCD及以上等(含扩展版)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不含会议论文)。

2、校级项目: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含录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三、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学院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对项目进展、导师指导、经费使用、研究成果、学术报告总结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审核意见。

(一)中期检查

1、学生根据项目级别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或《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A4纸双面打印,成果附在《中期检查报告》后一并左侧装订,其中发表的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复印件。学生须将材料提交至学院汇总。省级、校级科研创新项目中级检查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2、学院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上述材料纸质版均提交一式一份附件4、附件5由所在培养学院收取保留备存,附件2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二)结题

1、学生

(1)学生根据项目级别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或《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7),A4纸双面打印,成果附在《结题报告》后一并装订,其中发表的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复印件,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学生须将材料提交至学院汇总。

(2)学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管理→创新项目结题→申请结题里填报结题信息,选择点击项目名称,上传PDF或WORD版本申报书,大小不超过3M;在项目成果列表里点击“新增”逐条填写项目成果信息,项目成果(文章、研究生报告、专利等)电子版可不用上传。

(3)界面右上方有“保存”、“提交”两个选项,未正式填写完成前选择“保存”,可以反复修改;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无法修改。

2、学院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学院

(1)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模块→创新项目管理→创新项目结题审核目录下,选择项目类别“科研创新项目”,审核“未审核(已提交)”的项目;

(2)全部审核完成后,在界面上方组合选择审核状态为“学院审核”和类别为“科研创新项目”,点击查询,可查看上半年已审核通过的结题项目列表,学院导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结题报告均需导师和学院签署意见。

上述材料纸质版均提交一式一份附件3、附件6、附件7

(三)材料电子版

1、总文件夹以“**学院+科研创新项目中检及结题”命名,内容包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和所有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分省级、校级两个文件夹)。《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中期检查和结题项目的成果均不用提交电子版。

2、学生递交材料的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姓名-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年月日”,如:“交通运输学院-张三-高液限土地区公路拓宽工程新老路基协调变形规律研究-结题报告-240325”。

请相关学院于2024年4月30日前汇总以上材料电子版并发送至邮箱:519062937@qq.com,纸质材料同步提交。

四、注意事项

1、2023年立项的科研创新项目如达到结题要求,直接提交结题报告即,无需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2、所有科研创新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完成结题,如未完成相关工作,不予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3、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创新项目可以延长期限6个月至12个月,但须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完成项目结题。

4、对于没有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停止项目经费开支,对未用完的经费予以追回,相关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三年内不得申报创新项目。

5、学校将根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情况调整各培养学院的项目立项数。

6、提交的相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论文录用函等成果,项目负责人必须实事求是,任何造假行为都被视为学术不端,一经发现,研究生院将严肃处理,相关导师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5258350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附件4: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5: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6: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7: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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