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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来源: 作者:

各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根据共青团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长沙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长理工大团字[2024]6号)要求,现将研究生2023-2024学年“五四评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分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活力团支部”两类,分别授予综合表现突出和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的申报材料由各培养学院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择优推荐研究生团支部参评。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团员: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2%

2.优秀团学干部: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1%

3.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0.5%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0.5%

5.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0.5%

6.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团学干部、十佳团支书:申报材料由各培养学院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择优推荐参评。

二、评选方式

(一)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由各培养学院团委根据《2023-2024学年“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见附件1)完成初评工作,并指导本学院推荐支部整理好申报材料,包括《长沙理工大学“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团支部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团支部彩色照片2张(代表性的集体照,高清原图,JPG格式)、团支部成员成绩表(按平均绩点排名降序)、相关实证材料,并填写好附件6中相关信息;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还需提交《班团工作手册》或班级日志等可以佐证班团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相关档案材料。

(二)先进个人

各培养学院应根据《2023-2024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2), 按照《2023-2024学年研究生院“五四评优”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组织初选,并将学院推荐参评校级先进个人的材料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申请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团学干部、十佳团支书另需提交《长沙理工大学“五四评优”先进个人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彩色电子照片1张(证件照,JPG格式)、个人近两学期成绩单及相关实证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五四评优”是加强团组织建设、夯实团组织基础、激发团组织活力的强劲动力和有力抓手,各学院应积极响应、精心组织、严格审核、认真开展。

(二)各培养学院要结合实际,设置学院评优奖项、制定学院评选制度,形成完善的校院两级“五四评优”体系。开展院级“五四评优”的学院须报送学院评审文件和表彰文件,推荐参评校级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应从学院“五四评优”的结果中产生。

(三)各培养学院须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所规定的评选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和严格把关,并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好《2023-2024学年“五四评优”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四)请各培养学院于325日(星期一)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4567以及先进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团学干部和十佳团支书的申报材料)分类打包发送至研究生团工委组织部邮箱(clxyhzzb@163.com,以“XXX学院五四评优汇总材料”为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政教育管理科(一办B201室)。

附件:2023-2024学年研究生“五四评优”相关文件


                              研工部      

20243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