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国际学院 学校副处职以上及学院中层干部联系学生班级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09日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促党风、转作风、提振教风,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副处职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院实行中层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以下简称联系班级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学风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三育人”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服务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人员范围

学校安排的副处职以上干部、全院中层干部。

三、联系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班级。

四、配备办法

1.中层干部分年级每人须联系一个学生班级。

2.已担任班主任的干部原则上不再安排联系学生班级。

3.校领导、学校副处职以上干部联系我院学生班级由学校统一安排。

4.为保证工作效果,无特殊原因,原则上班级联系人须将所联系班级带到毕业;联系满一届学生班级后,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年9月新生入校后统一调整。

五、工作职责

1.引导学生思想。班级联系人应充分发挥自己丰富的人生阅历、严谨的工作作风对学生的影响作用,以自身的人格魅力感染和影响学生,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联系人应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需求,并与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一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每个月跟班听课不少于1次,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

2.疏导学生心理。班级联系人要指导并协助学院做好学生的信息反馈工作,必要时同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对需要心理帮助的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进行重点关注和个别辅导,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3.指导学生学业生涯规划。班级联系人要在深入了解联系班级学生专业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对学生学业或职业生涯规划进行指导。

4.解决学生困难。班级联系人要帮助联系班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主动与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联系,通报情况,共同分析学生的实际困难,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学生排忧解难。

5.参与班级重大活动。联系人要本着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参加所联系班级学生组织的班会、座谈会或党团组织生活会等各类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六、工作要求

1.班级联系人按照学校及学院的有关安排,协助所联系班级的班主任、辅导员积极开展工作。

2.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主动地与班级联系人沟通,协助联系人多渠道了解学生信息和思想动态。

3.学院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班级联系人工作情况,支持和配合联系人开展工作,为联系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4.学院相关部门要经常督促各班级党、团组织和班委会,以适当的方式向班级联系人汇报工作,征求联系人对班级党、团组织和班委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5.学院相关部门对班级联系人在班级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典型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定期召开辅导员、班级联系人工作会议,沟通情况,交流工作。

七、考核评比

1.学院将中层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及年度述职,接受群众评议。

2.学院中层干部联系班级的工作要纳入“创先争优、为民服务”的个人承诺,并进行年度考核。

3.副处职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的工作考核由学校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