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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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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盆岭校区(含候、黄)住宅增设电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04月10日 15:26

为进一步完善校内住宅使用功能,改善教职工的居住条件,提高校园生活品质,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规范、服务好校内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根据《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技术指南》、《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等政策法规和2019年12月17日校长办公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电梯须办理校内审批

1、申请人按照《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所需资料清单》准备资料,并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校内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表》交学校住宅区增设电梯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金盆岭物业中心);

2、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住户的申请资料报送后勤中心、基建处、保卫处、信息化中心,并组织上述部门对增设电梯的位置、规格类型、电源接驳、障碍的水电气管道及网络通信的改道迁移方案、占用绿化用地及移植方案、道路的改道加宽、消防安全等方案进行现场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合格后由申请人交社区核实盖章;

3、申请人向天心区住建部门递交报建申请;报建完成后申请人将批复材料复印一份交协调小组办公室(金盆岭物业中心)备案;施工方交付文明施工押金并办理校内施工许可证。

4、增设电梯的业主协商、设计图审、公示公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登记、建档移交等本通知未涉及的相关工作及流程按《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办理。

二、增设电梯有关要求

1、增设电梯的业主根据《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技术指南》自主选择电梯安装企业。

2、增设电梯的尺寸不得大于2.5米×2.5米,通过连廊与原住宅相连的,连廊伸出的长度不得大于2米。

3、增设电梯一律采用钢架、玻璃结构;入户方式(平层、错层、亚平层等)每栋必须保持整体统一;载重量、尺寸、外形每栋保持整体统一。

 4、增设电梯原则上不得占用现有道路和较多的绿地,如需少量占用的,须有恢复方案且须经过协调小组协调办公室审核;施工结束后须按方案及时恢复。

5、增设电梯时有障碍水电气管网须改道的,必须聘请专业公司制定方案与施工,同时须经过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

6、增设电梯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其方案须经过协调办公室审核。

7、其它安全要求、规划要求及增设电梯的其它必要条件按《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执行。

8、电梯施工完成后,施工方必须清运走所有的建筑垃圾,恢复损害的公共场地及绿化。

三、增设电梯经费

1、增设电梯所需的建设资金、水电气管网改道资金、动力电源安装资金、道路与绿化修复资金、运行使用资金、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

2、 电梯竣工验收后,业主可根据《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申领政府补贴。

四、增设电梯施工监管

1、电梯施工企业须取得校内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2、金盆岭物业中心负责增设电梯施工现场的监管。对不符合开工条件、不文明施工的,有权要求整改或停工。

3、校内各住户有权对未取得校内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或施工不文明的现象进行投诉。投诉电话:139751579149(何山)。

 

后勤服务保障中心

2020年3月30日

 

附件一:长沙理工大学校内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表

附件二:长沙理工大学校内住宅增装电梯审核意见表

 

--附件--

附件二.docx
附件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