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际工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2日 来源: 作者:

为做好学院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和《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制定本推免生工作方案(含工作细则,见附件1)。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学成、吴迪龙

组员:乔法光、秦卫星、黄月华、吴 悠、黄文卫

马玉文、易芙蓉、罗 帅、李 稀、文可可

2.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学成、吴迪龙

组员:土木、交通、水利、电气、机械、能动等学院相关专业研究生导师

二、推免生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确保推免生质量。

推免选拔工作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教务处联系方式:0731-85258572

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5258529

三、推荐名额

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计划数16其中,机电类教学改革试点班6人、土木类教学改革试点班6人、土木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2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2人。

四、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免学生应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无其他学术不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推免生基本条件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第二章第九条的要求。

五、申请材料清单

1.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2份和《国际工学院2023年推免生思想政治考核申请表》(见附件3)1份;

2.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1-6学期)2份(教务办打印并签字盖章);

3.英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关科研成果、各类学科竞赛等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在校简述(主要包括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专业学习概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个人兴趣和特长等)1份。

六、推免工作流程

1.2022年9月12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推免生工作方案(含工作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审定和备案;将审定后的推免生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公开途径公布及宣传。

2.2022年9月16日前,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国际工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材料。

3.2022年9月18日前,国际工学院教务办公室完成学生申请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确定参加遴选学生名单。学院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根据专业排名、综合考核、面试等方式确定推免生推荐名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推免生名单,将公示无异议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初审,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2022年9月20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5天;如有异议,学校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5.2022年9月24日前,教务处将推免生名单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推免生名单导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6.2022年9月25—10月20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推免流程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填报志愿等操作。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七、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或被举报学习成绩弄虚作假并被证实者;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行政处分者;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国际工学院

2022年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