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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土木与建筑学院第一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09日 00:00    来源:

院属各同学:

为落实校团委《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团组织设置调整与选举工作的通知》(长理工大团字【200909号)的精神,做好我院第一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第一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组成人员如下:

问:陈若玲(院党委书记)

琼(校团委副书记)

毛光华(院党委副书记)

任:黄黎明(院分团委书记)

员:韩 涛、仝德磊、周 谕、孙 放、曹殿宇、

琪、张婷婷、彭 杰、单俊阳、王中浩

秘书组:彭 杰、刘葛羽、马思思、梁腾飞

资格审查组:徐祥志、张光明、刘

提案组:刘 涛、于安淼、崔肇阳

宣传组:刘兮翾、高常辉、贺建隆

后勤组:王中浩、帅一师、孔令臣、赵 虎、魏登科、赵引维

监督组:吴子琪、蒲德龙

机动组:李惠子、林 峰、陆文秀

秘书组协助筹委会主任起草两会工作报告、选举办法、筹备工作报告、以及开、闭幕词等大会文件。资格审查组负责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和候选人的产生、资格审查、联络等工作。提案组负责收集提案,作提案工作报告。宣传组负责大会前期的宣传、期间的摄影摄像和后期的报道等工作。后勤组负责准备大会所需物品、联系并布置会场、大会会场的保洁及纪律维持等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票、计票、唱票等工作。机动组负责为其他各组提供帮助。

二、代表的产生及资格审查

第二届分团委各部成员为当然团员代表;各团支部再民主推选产生一名团员代表。第二届学生会各部成员为当然学生代表;各班再民主推选产生一名学生代表。全体团员代表和学生代表均为双代表,同时具有选举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团员委员和学生委员的权利。

各班推选的团员代表和学生代表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关心学院发展并具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院级学生组织和班级工作的代表性,能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人品正直并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在上一学年无违纪(含内务不合格)现象,经公示无异议。不符合代表资格者从推选名单中予以剔除,名额不再进行增补。

三、候选人的产生及资格审查

经大会筹委会讨论,确定第一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团员委员10人,学生委员10人。

有兴趣参加竞选的同学填写《土木与建筑学院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委员竞选报名表》(附件一,可于109日在学院主页下载),于10102000之前发到tujianxueyuan@126.com

由第一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讨论,按照11.21.5的比例拟定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只有正式候选人才具有被选举权。

四、会务准备工作

1015之前完成所有会务资料的整理工作,编辑《土木与建筑学院第一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资料汇编》。包括会议须知、会议议程、筹备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候选人资格审查报告、开幕词、领导讲话、选举办法、监票计票唱票工作人员名单、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报告、需审议通过的草案、闭幕词、代表名单、候选人简介等。

五、会议议程

大会于1020日召开正式会议,具体议程由预备会议拟定。

土木与建筑学院分团委

2009930



附件:

·土木与建筑学院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委员竞选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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