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学院严格依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评审通知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根据《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产生并公示。
三、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一:长沙理工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请于9月25日(周四)上午10点将材料按下列顺序提交至云塘校区工二A-420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等上交学校材料请提前准备,收到评审通过通知后2日内上交(请参照“填报指南”,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并导出,双面打印后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不另附页)。
2《附件三: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本表仅交纸质档);
3《附件四: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科研类奖励审批表》(本表仅交纸质档);
4《附件五: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计分表》(本表仅交电子档);
5《附件六: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计分表和汇总表(学号+姓名)》(本表仅交电子档);
6 相应证明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纸质材料按:封面+附件三+附件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进行简易装订,无需胶装,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封面编辑格式: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姓名+导师+学号+学生类别(如博士/学术型/专业型)。
注:附件五的电子档及证明材料电子档(扫描拍照皆可)、论文查询方式(未见刊或无网络出版的情况下)请打包后发至137995249@qq.com,文件命名格式如:申报国奖+博士/学术型(专业型)硕士+学号+姓名。
支撑材料时限范围:所有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
证明材料原件交由张老师、禹老师、刘老师、汪老师三位老师其中一位审核,复印件由三位老师签字后交科研办留存待评审。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学校分配学院的名额为准。名额分配表等研究生院下发名额后再发各年级群。
六、评审基本原则:
1 研究生本人申请
2 国家奖学金评选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及科研成果。根据文件规定,诚实守信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学生,一律不得参评。
3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七、其他
1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2 请各班委、各位同学高度重视本次评审工作,参评研究生应实事求是地填写表格和提供支撑材料,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该生本次评比资格,并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3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 申请表中的所有签字均不能电子签名。
5 有意申报者,请加下面的微信群,便于联系。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