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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4月28日10:30
地点:办公大楼一会议室
喀什市2015年赴内地院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把 “喀什市建设成为中国西部明珠、世界知名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化城市”,为“人才强市”的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市委总体要求,我市将组成专门招聘小组在内地院校进行招聘活动,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组组长由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局副局长,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兆武同志担任,成员组成由喀什市委组织部、喀什市委编办、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共6人组成。喀什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赴内地高校招聘学生282名。其中:喀什经济开发区22名、市直事业单位60名、喀什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200名。
(二)招聘范围
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
(三)所需专业(各专业人数不限,其中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占招聘人数的60%)
1、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
2、文史学类、法学类;
3、经济类、财务财会类、金融类、计算机类;
4、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类、环境工程类。
(四)应聘学生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成绩单(盖院系公章);
2、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及现实表现;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各类证书(英语水平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6、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招聘时间:
2015年4月23日—5月14日进行。(各院校招聘时间详见附表日程安排)
五、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通过网络、电话联系后,确定具体招聘省市和院校。采取应届毕业生在所在院校进行招聘签约;其他院校的学生根据招聘时间安排表可参加就近院校的招聘会;历届毕业生在当地人才市场进行招聘签约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通过现场报名,招聘小组按照所需的专业、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进行资格审核、面试,确定具体聘用人员,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
六、招聘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市财政统筹,采用聘用制。享受当地干部同等福利待遇。住宿由喀什市政府统一安排。
确定的招聘签约人员于2015年8月1日前持有效证件、协议书到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报到。将统一进行体检(参考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
联系人及电话:朱贤玲 13579098555
柳红莲 15909989858
周 毅 18299668193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录: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