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College profile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正文

公文管理

关于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推荐201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年09月22日 人气:

能动发[200911

关于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推荐201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部联合通知的精神,为保证我院推荐和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竹青 副组长:姜昌伟

成员:陈冬林、黄永华、鄢晓忠、傅俊萍、陈志盛

秘书:陈晓辉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09年9月20日

附件:《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关键词: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硕士学位研究生

报 送:教务处 研究生部

抄 送:院属各单位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办公室 2009年9月20日印发 ­­­

(共印7份)

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规范和完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5号及《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长理工大研)[200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 选拔对象

凡在我院注册学习2006级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有申请参加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二、 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良好;在本科四年期间,凡因犯严重错误、考试舞弊等原因受到校级、院级处分者,不予推荐。

2.学业优秀。第1至6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列原则上处于前5%以内,无补考。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70分以上(100分制)或480分(710制)以上,或六级考试60分以上(100分制)或420分(710分制)以上;通过学校规定的国家或省级计算机统考且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第1至6学期所修课程平均成绩放宽至专业排名前50%以内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主办的大学生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含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模型竞赛、高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全国或地区二等奖(含)以上,国际比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的。

(2).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3).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

三、 推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20日。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推荐2010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由本人向学院提出推荐免试申请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23日。

3、9月24日: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分专业排名,对侯选人进行综合测试或面试考察,确定推免生推荐名单。

4、9月24日-26日:推免生推荐名单公示,公示3天,并于9月26日上报教务处。

4、9月30日-10月9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5、10月11日-17日:推免生到研究生部申请办理接收手续;同时对具有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所有推免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6、10月22日:推免生体检。

7、10月26日-31日:研究生部向学院下发推免生网上报名校验码,学院将校验码分发给推免生,拟录取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

5.推免工作其他安排遵照教务处和研究生部《2010年应届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办理。

6.对报考本校的推免生,根据学院学科发展的需要,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其所报专业。

四、 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

1.已确定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仍必须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完成学院分配的各项任务,协助毕业生委员会开展毕业生工作。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后续必修课程[含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性环节]成绩有一门低于75分或中等(含)以下等级。

3.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4.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5.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备注

1、如达到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参加推免,须与学院签订放弃推免资格的协议。

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09年9月20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