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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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版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 来源: 作者:


专业名称:城乡规划          专业代码:085300     

  

一、专业简介(500字)及研究方向

建筑学院于2009年开始招收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两个方向硕士研究生,2018年取得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城乡规划专业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评估,2024年获批城乡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院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注重复合型、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国土空间规划与治理领域高级应用型人才。

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目前拥有教职员工83人,其中专任教师73人,包括教授7人,副教授22人,讲师38人。学历层次较高,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1人。同时,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7人,注册规划师8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省级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外聘兼职教授10人。近5年来,学院教师共承担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近100篇,发明专利20项,获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奖4项。

学位点面向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湖南地方经济的需求,全方位服务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贡献力量,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学院现为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评估分会理事单位,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规划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拥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南省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一批优秀实习基地。


序号

研究方向

1

区域发展与规划

区域发展与规划方向主要研究我国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城乡区域发展规律与规划方法。面向国家与区域战略需求,注重前沿理论和方法探索,聚焦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城乡空间转型与更新、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理论研究与实践。

2

城乡规划与设计

城乡规划与设计方向主要研究城乡空间组织和中微观区域的规划设计原理和方法。依托“政产学研协同”教学模式,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主要围绕城乡空间品质提升、有机更新及安全韧性开展规划设计教学与实践

3

城乡生态环境规划

城乡生态环境规划方向主要研究城乡建成环境要素、机理与生态环境规划理论方法。依托"产学研协同"教学模式,基于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技术框架,主要围绕"生态诊断-过程模拟-空间调控"三位一体的研究体系开展教学与实践

4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方向,关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学科发展前沿,与学校优势学科融合,主要研究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理论与方法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流域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海绵城市研究与设计。


二、培养目标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育为先、知识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育人理念,扎根湖南、面向全国。作为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规划学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瞄准学科发展前沿,侧重培养具备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开阔的国际视野,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知识更新能力的国土空间规划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该类人才:

1.应具有“坚持真理、服务人民、科学发展”的专业价值观;

2.应熟练掌握城乡规划与设计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并熟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知识,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并具有规划实践的基本技能;

3.应具有团队组织、协调沟通、持续学习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具有国际交流学习的能力,具有探索未知、勇于创新的能动性。

毕业生可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部门、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与开发企业从事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教学、咨询与研究等工作


三、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并组成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的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

2.跨学科报考或其本科为非5年制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生应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本科骨干课程2门。


四、学制与学分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其中休学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2.原则上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研究、撰写及答辩的时间要求不少于1年。学习成绩和专业实践情况表现特别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可申请半年或一年提前毕业。

3.最低学分要求如下。

总学分

课程总学分(26学分)

必修培养环节学分(14学分)

学位基础课

选修

课程

专业

实践

学术活动

学位

论文

开题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预答辩

公共

基础课

专业

基础课

45

5

12

9

6

2

2

2

2

第二课堂5学分











注:学生至少获得第二课堂5学分方可毕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五、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

时间

备注

学位基础课


公共

基础

G121100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必修5学分

G1211002

自然辨证法概论

1

G1311003

工程硕士英语

2

专业基础课

Z1711017

人居科学导论B

1

至少选12学分

Z1711019

城乡规划历史与理论B

2

Z1711020

城市规划与设计

2

Z1711021

城乡空间规划政策与管理

2

Z1711022

城乡规划实务

2

Z1711023

城市综合交通研究

2

Z1711024

城乡规划技术方法与应用

2

Z1711025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

2

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

Z1712018

城市研究方法论B

2

至少选9学分

Z1712026

国土空间规划理论与实践

2

Z1712027

乡村空间发展与创新实践

2

Z1712028

城乡社区规划与社会问题研究

2

Z1712029

数字景观规划与设计

2

Z1712025

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

2

Z1712030

城市与区域经济学

2

Z1712031

3S技术原理与规划应用

2

职业素质课程


Y5012003

专利申请实务

1

Ⅰ/ⅠⅠ

Y5012005

工程伦理(在线课程)

1

G1312001

英语口语

2

Y5012504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1

I/II

第二课堂

G1912500

体育

2

Ⅰ/Ⅱ

至少选2学分

G1512500

美育

2

Ⅰ/Ⅱ

G1312500

第二外语

2

Ⅰ/Ⅱ

Y5012500

劳动教育(社会实践)

1

/

必修

Y5012501

入学与毕业教育

0.5

I/VI

Y5012502

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

0.5

Ⅰ/Ⅱ

Y5012503

形势与政策

0.5

/

Y5012504

就业指导与心理健康

0.5

I-VI

必修环节


专业实践

6

III/IV



学术活动

2

I-VI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开题

2

III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中期检查

2

IV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预答辩

2

VI










1.英语实行免修申请制度符合下列任一免修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免修免考公共课英语。

1)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2)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2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2.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硕士生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本科骨干课程2门,补修课程不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由导师和学院负责检查和审核。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1. 学术活动,计2学分。

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参加行业高水平学术会议、主讲校内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等。在学期间至少主讲1次学术报告,累计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0次,其中应参加校外行业高水平学术活动或学术会议2次以上并提交相关学术论文1次以上。每次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2学时。学术活动要撰写总结报告,填写《建筑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登记表》,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及总结,要求填写相关文字资料交导师签字审核,完成学术活动工作量的研究生可以获得2学分。

2.专业实践,计6学分。

专业实践由导师负责安排、检查和指导。专业型研究生应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科研、生产实践工作。

科研、生产实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在导师安排下参加导师或相关教师的横纵向科研项目,进行研究类实践;

②参加导师与政府或企业联合开展的设计类实践

③进入学校与企业联合共建的专业实践基地进行实习,或进入相关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或设计企业进行设计类实践

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应做好专业实践活动的登记工作(填写《建筑学院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日记》),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将实践期间的成果装订成册,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建筑学院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

学院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现场实践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由学生本人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经学院认定,此项成绩在及格及以上的学生均可获得6学分,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3.学位论文开题,计2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完成后在系统内填写开题报告内容及开题情况等,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进行审核。研究生应在第3个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计划及目标、主要技术(理论)难点及拟解决方案等,并制定出论文的具体实施计划。开题报告不少于5000字,由导师评阅并写出评语,经学院硕士研究生考核小组研究同意,报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计2学分。

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同时发挥学科组(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的作用。在第5学期结束前由学院和学位点组织中期检查,检查组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进行一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待解决的问题及与预期目标的差距等方面。中期检查通过者,准予继续开展论文工作,并在系统内填写中期检查情况备查。

5.学位论文预答辩,计2学分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质量进行预先审查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论文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论据充分,并符合学术规范。以下是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基本要求:

预答辩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或学院安排。预答辩委员会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预答辩主要围绕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内容、方法、结果和结论等方面进行。研究生需要清晰地阐述论文的主要观点和创新点,回答委员会成员的提问,并对论文中的不足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进行说明。

预答辩结束后,委员会将对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给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通过预答辩的论文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盲审或正式答辩环节;未通过的论文则需要根据委员会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七、学位论文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对学位论文应达到的学术水平、工作量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提前毕业要求等提出明确说明

1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评阅、答辩等环节。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恪守学术道德;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学术价值或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论文内容应体现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应反映出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较熟练的技能;应具有新的见解和一定的科研或技术成果;论文具有科学性,专业性较强,文字表达准确,图表规范清晰,引用资料必须标注出处,参考文献写作规范。

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恪守学术道德;论文选题科学,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学术价值或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论文内容应体现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应反映出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较熟练的技能;应具有新的见解和一定的科研或技术成果;论文具有科学性,专业性较强,文字表达准确,图表规范清晰,引用资料必须标注出处,参考文献写作规范。

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双盲审制。硕士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正文字数原则上一般不少于3万字,学位论文的导师署名最多不超过两位。硕士研究生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年。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经导师同意、学院资格审查,通过院校两级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复制比小于或者等于20%),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盲审。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依据《长沙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长理工大研〔20257号)进行。

2学位成果形式和水平要求

学位论文应体现建筑学硕士学位的特点,一般为专题性研究型论文;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参照《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论文要求不少于3万字,其他具体要求参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

3.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行。

研究生院统一按一定比例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每篇论文聘请两位专家“双盲”评阅。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作为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参考依据,所有学位论文必须在盲审结果公布后方可进行答辩。根据盲审结果对学位论文作如下处理:

1专家评阅结果全部为“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则为抽检通过,在答辩前不再进行论文评阅。如有修改意见,须按要求修改,且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学院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2专家评阅结果中有“修改后答辩”的学位论文,须按要求修改,且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学院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专家评阅结果中有“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一般视为不合格论文,不得参加本批次的论文答辩,经修改后至少推延至下一批次再申请论文答辩,且仍须参加论文“双盲”外审评阅,待评阅结果全部为“同意答辩”后方可申请答辩。

4若抽检专家评阅结果中有 1 个为“同意答辩”,且另 1 个“不同意答辩”的理由是认为牵涉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对此有异议;或抽检专家评阅结果中有 1 个总体评价为“优秀”,另一个总体评价为“不合格(不同意答辩)”,学生和指导教师均有异议者,可向所在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另行组织两位校外专家复评,复评时间一般不少于 15 日,复评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若因复评未能如期参加本批次答辩、学位申请和获得学位者,由研究生自行负责。其他情况均不得申请复议。

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入学当年度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完成培养环节,且成绩合格,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学位论文盲审有“不同意答辩”,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和所在培养学院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论文参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执行。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自毕业论文答辩通过之日至最长学习年限前,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研究生,在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的 1 年内可向所在培养学院和研究生院以书面形式申请学位,经培养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学位申请程序。申请学位需重新提交学位论文,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完成全部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

论文工作中的各环节须按照《长沙理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4.提前毕业的要求。

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表现特别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生,可申请半年或一年提前毕业。

研究生提前半年毕业资格须满足如下条件:在本学科领域B3级或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期刊分级详见《长沙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论文等级认定办法(试行)》和《长沙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类论文等级认定标准(试行)》)。

研究生提前一年毕业资格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在本学科领域B3级或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在本学科领域A3级或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期刊分级详见《长沙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论文等级认定办法(试行)》和《长沙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类论文等级认定标准(试行)》)。

发表的文章应以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5.申请硕士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攻读学位期间以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要求硕士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为第二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含录用通知)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发明专利1项以上;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要求硕士生排名第一)。发明专利必须经长沙理工大学科研部成果认定,学科竞赛必须经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