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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能动学院“优生优培”资助对象评选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年11月27日 人气: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遴选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学习、科研和实践等方面不断努力进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评审机构

成立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对象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对象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学院评审委员会一般不少于10人,并应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评审委员会组织方案如下:

主任 委员: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委 员: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参评研究生导师回避)、黄永华、研究生代表(参评研究生本人回避)

秘 书: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对象名额按年级分配,每个年级各4人,共12人,按评审结果分数各年级分别排序,评审机构可按照参与评审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对资助名额做适当调整。学院对入选对象给予一次性奖金资助,资助金额为:研究生一年级资助800元/人,研究生二年级资助1000元/人,研究生三年级资助1200元/人。

三、参评对象及条件

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正式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基本申请条件:

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能够较好地完成学习、科研任务;无学术不端行为;学期成绩优异(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英语通过国家四级。

四、评优办法

1、选优总则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完成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排名按照得分多少排序,并由学院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对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分值比重如下,分数为以下四项求和:

(1)科研情况计分,占70%;

(2)学年成绩计分,占20%;

(3)非科研类获奖情况计分,占5%;

(4)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情况计分,占5%。

2、评分计算办法

(1) 科研情况计分

科研情况

(总分70分,以参评人员最高分为70分的计算基点,其他参评者按比例折算)

1.科研项目

(排名均以项目申请书排名为准)

(1)主持或参加1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国家级前8名,省级前3名,校级第1名,含主持人)

国家级∑ [400×(1/n)],省级∑ [100×(1/n)],校级∑ [50×(1/n)])(注n为个人排名)

2.专著及论文

(论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1)参与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或参编全国、省部级规划教材(参著、参编,超过5万字且书中有具体章节说明)

400×(1/n)(注n为排名)

(2)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

400

(3)SCI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

300

(4)E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1篇

200

(5)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不含拓展库期刊,下同)学术论文1篇.

200

(6)EI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

150

(7)EI收录会议论文1篇(限1篇)

100

(8)其他期刊学术论文1篇(限2篇)

60

3.获奖及专利

(获奖和专利均以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排名为准)。

(1)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 [1000×(1/n)],二等奖∑ [800×(1/n)],三等奖∑ [500×(1/n)](注n为个人排名)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 [700×(1/n)],二等奖∑ [500×(1/n)],三等奖∑ [300×(1/n)](注n为个人排名)

(3)获厅级成果奖的前4名(不含论文奖励)

一等奖∑ [300×(1/n)]二等奖∑ [200×(1/n)],三等奖∑ [100×(1/n)](注n为个人排名)

(4) 论文获国家级奖励(第1作者或第2作者(导师为第1作者))

一等奖200,二等奖150,三等奖100

(5) 论文获省部级奖励(第1作者或第2作者(导师为第1作者))

一等奖120,二等奖80,三等奖60

(6)论文获市厅级奖励(第1作者或第2作者(导师为第1作者))

一等奖80,二等奖50,三等奖30

(7)参加发明专利授权

∑ [400×(1/n)](注n为个人排名)

(8)参加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限2项)

∑ [60×(1/n)](注n为个人排名)

(2) 学年成绩计分(总分20分)

按照百分制:学年成绩=【课程平均分×0.9+英语六级固定加分(10分)】×35%

注:英语六级固定加分为10分

(3) 非科研类获奖情况计分

采用加分制,上限为5分,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各类评奖或竞赛必须与专业学科有关,由各级官方机构组织或学校组织的全国、全省范围或全校范围的正规评奖或竞赛,不包括由民间团体、学生组织(团体)自行组织的各类评奖或竞赛。具体情况由能动学院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对象评审委员会认定。

项目分值均按排名顺序第一设定,在相关奖励中排名列第n位,则分值计算=项目分值/n

内容及加分情况如下:

一等

二等

三等

国家(部)级

5

4

3

省(地区)级

4

3

2

校级

3

2

1

院级

2

1

0.5

注:同一荣誉类参照最高级别计分。

(4) 引领学风建设(计分5分)

具体包括的内容及计分情况如下:

1)本科生学风引导,根据学院《研究生引领学风工作制度》文件中担任班导师一项的考核成绩评分,满分3分。

2)主讲科研学术讲座及相关经验分享会一次,作为省级讲座主讲人计3分/次,作为校级讲座主讲人计2分/次,作为院级讲座主讲人计1分/次。

3)参加湖南省研究生创新论坛投稿并录用,计3分/篇。

五、评审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由本人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生优培”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院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研究生“优生优培”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推荐意见栏由导师填写。

2、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申请研究生“优生优培”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就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研究成果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进行答复。

六、其他

1、发现研究生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纪律诚信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取消该生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参评材料以材料上交截止时为准。

3、本办法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对象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4、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享受“优生优培”资助。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3年11月27日

对以上细则如有任何异议请于12月1日之前与科研办李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8525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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