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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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年09月05日 人气:

各位老师:

为贯彻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加强和促进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审核工作通知以及新颁布的《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4),制定了《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现已通过学校审核并经学院公告栏公示(见附件1)。

请各位老师根据《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附件1),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及《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附封面、目录、正文页和封底及收录证明,在账科研经费附财务系统截图)。

请提交《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到邮箱:924020654@qq.com。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星期三)。科研成果和在帐科研经费由本人填写,学院统一到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时间

安排

材料提交

向学院

向学校

1.公示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并着手组织开展申请、审核工作。

9月2日-9月4日

2、组织申请人向学院报送申请材料,学院初审。

9月5日-9月7日

《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及汇总表(见附件3),签字的纸质版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另外,相关证明材料1份即可。

2.学院审核,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公示3天

9月8日—9月12日

培养单位将公示后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1.硕士生指导教师需提交:①盖章签字的《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3)、②学院初审通过者的申请表、证明材料等。

联 系 人:李觉元

联系电话:0731-85258408

电子邮箱:924020654@qq.com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

2.《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4.《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科研办

2016年9月5日

文档附件: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20160902公示版.docx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定汇总表.xls附件4: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doc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上交份数2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