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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9月04日 人气:

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要求,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依照《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二)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质量。  

2、今年学校分配给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名。(附件三)  

3、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因科研课题未结束,实行弹性学习时间的学生不能参评。  

4、参评同学请于9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如下材料报送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科研办(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须报送,相关表格见附件):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不另增页)(附件四)、《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分数统计表》(附件五)。  

ƒ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a,论文:已见刊的论文要求复印刊物当期封面、目录页、正文及封底页;已有录用通知而待刊的论文,则需要提交录用通知、打印论文原文或论文清样;b,专利证书照片;c科研获奖证书,要求提交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d,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提交官方下达的批文(盖章)及结题材料(盖章)或其他证明;e,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竞赛等各级官方机构组织的全国、全省范围的各级正规科技竞赛,要求提交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f,综合表现加分要求有相关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  

5.学院将于评审前公示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名单,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评定后公示评选结果。  

6、经学院公示无异议,9月20日前将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研工办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8年9月4日  

   

附件一: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附件二: 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三:长沙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四: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五: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分数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