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使用推免名额,正式推荐人选在学校推免公示期内书面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或经异议核查,正式推荐人选不符合推免条件、被取消推荐资格等,将由以下递补名单递补推荐。另能源与动力工程(能卓)、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如遇学校推免公示期内书面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或经异议核查,正式推荐人选不符合推免条件、被取消推荐资格等,将由学院组织讨论递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下午3点,如有异议请实名事由发送至125002708@qq.com。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