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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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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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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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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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专业要求修满学分;
2.按规定发表论文;
3.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
4.交清全部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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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研究生部培养办领取:
1.培养计划;
2.成绩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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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如下材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1.培养计划;
2.选题报告表;
3.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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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如下材料:
1.培养计划;
2.选题报告表;
3.文献综述;
4.成绩表;
5.学位论文;
审查合格,发放学位论文评审表3份(导师1份,校内和校外专家各一份2份),以及论文答辩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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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送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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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已经填写好的学位论文评审表、答辩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到研究生部学位办办理答辩手续,领取《学位申请材料》、表决票、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档案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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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答
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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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述档案材料清单清理所有材料并交至学院研究生干事,研究生干事再将所有档案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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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论文送审:论文由院、系负责送审,除导师外,还需聘请至少包含1位校外专家在内的2位专家进行评审。
2.答辩委员会组成:(1)答辩委员会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应聘请1位校外专家参加,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中应至少有1位来自工程部门或工矿企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2)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1位是论文评阅人。
3.材料送交:(1)学位申请人员将学位档案材料、学位论文4本及光盘(用Word格式)等送交学院,待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后,于每年5月25日和12月20日以前由学院集中送研究生部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学院送交学位档案等材料时,必须用Word格式汇总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表并交电子版。
4.学位档案材料清单:(1)培养计划1份;(2)论文选题报告1份;(3)导师签字认可的文献综述1份;(4)学习成绩表2份;(5)学位论文4本;(6)学位论文导师和专家评审表3份;(7)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8)学位申请材料2份;(9)答辩表决票;(10)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11)论文电子版1份(包括正文等);(12)硕士专业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13)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14)大1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以及照片的电子版(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为120*160,小于15K)。注:论文电子版与照片电子版刻在光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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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