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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年09月10日 人气:

 

各位老师: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5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博、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说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21年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凡2021年可以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的指导教师均可申报,审核通过者2021年可招收研究生。

2、本次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中,申请人年龄的要求为到20208月31日止,近两年科研经费年限为从20188月1日至20207月31日,学术成果年限为从20158月1日至20207月31日。

3、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获得的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的层次、类别应当以学校科研部和社科部的认定为准,科研经费以计财处的认定为准(申请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老师请和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学院联系后填报)。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科研经费以学院认定为准。

4、依据《长沙理工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 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本次将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往年担任导师的校内申请者均需填写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交由学院审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项职责”单项打分有3分以下者,学院将重点审核,有出现“十类失范行为”之一者,取消导师申报资格。

、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各位老师根据学校修改后的《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6,新增导师需备注)、《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4),校内人员往年担任导师者还需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附封面、目录、正文页和封底及收录证明,在账科研经费附财务系统截图)。

2、请提交《申请表》、《汇总表》、《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各一份,《申请表》和《汇总表》、《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电子版发到邮箱:15909030@qq.com。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科研成果和在帐科研经费由本人填写,学院统一到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附件1: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校外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5: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

附件6: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附件7: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

                                  能动学院研究生办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docx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校外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5: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6: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xls

 附件7: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