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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权益,促进和谐民生”主题团会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年03月10日 人气:

各团支部: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与民生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与国家的长治久安。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途径。而我们每个人作为消费的载体,应当主动地学习消费维权知识,懂得如何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因此,经学院研究决定,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倡导师生学习消费维权知识,加强我院学生对消费维权的重视,开展以“维护消费权益,促进和谐民生”为主题的团会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维护消费权益,促进和谐民生

二、活动目的:

1、增强我院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提高我院学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2、提高我院同学对民生的关注度,使同学们深刻认识维护自身权益与国家民生的关系。

三、活动对象: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各团支部

四、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18日

五、活动地点:

由各团支部自行决定

六、活动方式:

1、鼓励同学们讲述身边生活消费维权实例,进行相关法律知识问答,提高对消费维权的认识。

2、与我院生活权益部合作,邀请生活权益部的干事为同学们讲解消费与民生的重要关系,并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 “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的签名活动(见附件一)。

3、在团日活动期间,加强微支部建设,在微博中关注3.15消费者权益日相关话题,鼓励同学们学习相关维权法律知识,积极参与话题讨论,并@能动学院团支部@长沙理工大学能动学工

七、活动要求:

1、各团支部高度重视,结合各班实际情况,认真策划并实施,充分调动其同学们的积极性,保证团会质量,并作会议记录;

2、通过学习相关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我院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提高我院学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并提高我院同学对民生的关注度,使同学们深刻认识维护自身权益与国家民生的关系。

3、各团支部在活动完成之后需上交总结材料(文字、图片等资料),分年级于2016年3月19日前将各团支部此次团会开展情况及总结材料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组织部邮箱(nengdongxy_zzb@163.com)。

备注:我们将对各团支部的团会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根据各团支部上交的材料评比出活动优秀的团支部,并作为以后评定优秀团支部的依据。

共青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

文档附件:附件一:3.15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