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自荐、团委推优及党支部培养考察,拟确定林杰等28名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28名入党积极分子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2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署名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公示对象所在党总支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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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名单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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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附件: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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